“法官,太感谢你了!要不是你们从中多次联系三个被告进行调解,我的赔偿款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拿回来呢。”5月14日上午,盘某某向糯垌法庭敬赠“公正执法廉洁奉公,心系百姓巧解忧心”锦旗。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15日,广西某石材公司雇请盘某某维修雨棚,在施工过程中,盘某某从高处跌落受伤。盘某某被送到医院救治146天,用去医疗费23万余元,出院医嘱:带药出院,建议全休3个月。
2022年11月5日经盘某某和广西某石材公司的承保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到某司法鉴定中心委托对盘某某的伤情进行鉴定。
事故发生后,广西某石材公司已直接支付了18.5万元医疗费给盘某某。刘某某通过欧某代赔偿6.5万元给盘某某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等。盘某某认为此次事故造成自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6万余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4年2月26日向岑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广西某石材公司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31万余元。
审理过程
2024年3月2日,被告广西某石材公司以刘某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为由申请追加刘某某为被告。2024年3月7日,刘某某以盘某某是欧某雇请的工人之一为由申请追加欧某为被告。经审查后,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了刘某某及欧某为本案的被告。
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主要焦点为:1.广西某石材公司、刘某某、欧某是否为本案的适格被告?2.盘某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广西某石材公司、刘某某、欧某承担赔偿的责任比例应如何分配?
承办法官深入调查了解到:1.盘某某的家庭情况,盘某某年纪已过半百,从事建筑行业,属于依靠自己劳动力工作的农民工,家里还需赡养其七十多岁的老母亲,家境困窘;2.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影响企业形象与未来发展。3.盘某某与欧某是长期合作一起从事建筑行业的伙伴关系,如果对簿公堂、强行判决,容易造成双方的友谊破裂。
为了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各方当事人及其律师进行沟通,征询调解意愿,后汇集各方当事人到糯垌法庭协商。调解一开始,各方对盘某某的实际损失和广西某石材公司、刘某某、欧某承担赔偿的责任比例存在严重分歧,产生了激烈的争吵。待各方诉说完毕自己的诉求,承办法官对各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结合前期了解到的情况逐一进行劝解。
最终四方当事人于2024年3月14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广西某石材公司、刘某某、欧某自愿共同赔偿包含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8万元给盘某某。广西某石材公司、刘某某、欧某当庭赔偿17万元给盘某某,欧某尚欠1万元赔偿款承诺限期履行。盘某某自愿放弃剩余部分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