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示:
2015年“弘扬石文化 共筑海丝梦”
全国征文、摄影大赛征稿
●主办单位:
中国石材协会、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南安市政协文史委、水头镇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泉州市石材商会、南安市石材工业协会、水头镇商会、中国石材业媒体联盟、南安商报“石材”专刊
●承办单位:
南安市作家协会、南安市青年文学协会、南安市摄影家协会、《天下石》杂志社
石相击生火,石相垒安居,石头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它改变了人类社会,推动了人类文明。石头,是亿万年前形成的大自然的精灵,见证并陪伴了人类的所有历史。
为反映当下中国石材企业最前沿、最新颖发展思路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加强“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和“东亚文化之都”建设,全面提升石材文化,打响水头“世界石都”品牌,中国石材协会、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南安市政协文史委、水头镇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5年“弘扬石文化 共筑海丝梦”全国征文、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文学、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
一、征集主题
鼓励反映中国石材发展历史上特别是福建南安水头镇较有代表性的人和事,展现“中国·水头”石材文化,欢迎全国各地石材产业相关的纪实文学、诗歌、散文和摄影作品。
二、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纪实文学、诗歌、散文、摄影(设相机摄影和手机摄影)奖项一等奖各1名,奖金各10000元;
二等奖各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各1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三、征集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9月30日(以收到时间为准)。
四、征稿要求
1、广大文学、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同一投稿人可选投多种类别,但同一件作品不得重复投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投送几个类别,文学作品总数不得超过2篇,摄影作品不得超过10幅(组照4-8幅)。
2、参赛作品必须以石文化为主题,创作时间不限,鼓励2015年创作、拍摄的作品。
3、文学作品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可读性强。纪实文学字数原则上在7000字以内,诗歌、散文原则上在3000字以内。摄影作品为JPG格式,相机拍摄作品数据量不小于3M,手机拍摄作品数据量不小于1M,组照算一幅,黑白彩色不限。
4、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提交作品时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职称)、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包括固定电话、手机、电子信箱),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摄影作品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
6、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的文学作品、摄影作品及文字说明用于出版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公益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支付报酬。
7、入选的摄影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制作。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以网络电子方式投稿。谢绝以纸质或光盘方式投稿。
文学作品发送电子邮箱:swhzw2015@163.com(用word文档格式),标题格式统一为“2015年‘弘扬石文化 共筑海丝梦’全国征文大赛”作品题目+作品类型+作者姓名。
摄影作品发送电子邮箱:swhsy2015@163.com,标题格式统一为“2015年‘弘扬石文化 共筑海丝梦’全国摄影大赛”作品题目+作品类型+手机摄影(相机摄影)+图片主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
9、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不退还存储介质。投稿作者在邮寄、发送过程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大赛评委会由国内专家学者组成,作品评选结果将公示于“中国·南安”政府门户网站。获奖作品将结集成册、出版发行,并在第十六届中国(南安)水头国际石材博览会文艺晚会上进行颁奖,摄影作品将在第十六届中国(南安)水头国际石材博览会期间集中展示。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595-86996895
2015年“弘扬石文化 共筑海丝梦”
全国征文、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