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社会发[2012]43号文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镇江索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花岗岩材料供应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花岗岩总面积约75000m2,工程估算价650万元
2.2 交货地点: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工地(丹徒区十里长山南麓)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接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其他: 付款方式:1)第1次付款:供货超过50%,支付合同总价的20%;供货全部结束后,支付至合同总价50%;2)第2次付款: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总价的30%;3)第3次付款:余款审计结束后付清。(不计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申请人资质、资格要求:
3.4.1 投标申请人要求为石材经销商且具有石材加工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4.2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3 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出具报名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施工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投标文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3.4.4 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办理企业CA证书的,必须办理好企业CA证书后登录网页报名;
3.4.5 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丹徒支行)。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8993017)。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技术标合格,并且经评审的经济标分值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时,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70分,即投标报价70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 、投标报价(70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
投标报价出现以下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情形,不得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⑵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 、技术标的审查:由评标委员的技术评委审查技术标是否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如在施工方案中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投标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的,则判定为不合格技术标书,不进行商务标书的评审(严重缺陷指:违反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方案中重要缺项以及评标委员会大多数评委认定为严重缺陷的)。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于2015年1月21日00:00至2015年1月25日24:00止 。
5.2 获取方式: 请申请人持企业 CA 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后,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5 年2月10日上午9:30时 ,地点为 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丹徒区住建局南四楼) 开标室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 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镇江索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市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6号 地 址: 市寿邱街8号2楼
邮 编: 邮 编: 212001
联 系 人: 纪雪飞 联 系 人: 包继拯、肖露
电 话: 13852917167 电 话: 0511-85026054
传 真: 传 真: 0511-85032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