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材协会1987年7月11日省经委发鲁综字[1987]第379号文批准同意成立,1987年9月7日在泰安召开成立大会即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并经山东省民政厅注册审查,领取了《山东省团体法人登记证》。
山东省石材工业协会自组建以来,形成了巨大的行业凝聚力,组织发展和各项业务建设都得到迅速发展,到目前为止,协会吸取本省建材、一轻、二轻、化工、冶金、机械、煤炭、地质、部队、科研及大专院校和福建、天津、广东、江苏等省市的会员单位总数达160余家,已初步形成了石材行业全省性的网络,充分显示了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下石材协会旺盛的生命力。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有鲜明的行业代表性。生产能力(按板材计)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石材企业90%是会员单位。它包括了科研、大专院校、地质勘探设计、石材矿山、板材加工、设备、机具制造及石材相关的企业。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有很强的服务功能。它始终保持着政府和企业间的畅通渠道,受政府委托主办过多种国内外事务,并随时向政府反映本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全心全意、真诚的为企业服务。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有较强的人才培训功能。它团结了中国和山东省的众多专家,十几年来为本行业培训了大量专业人才。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有特殊的中介功能。在我国进行的改革中,它参与、促进、主持了许多经济联合活动及新技术推广工作,为科学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做出了一定贡献。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具有相当的技术咨询功能。它作为我省石材行业的人才库之一,可为企业解决大量的技术问题。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的天职使它具有维护本行业和会员单位正当权益的功能。它在许多方面保护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合法的正当权益。
山东石材工业协会具有自律性管理功能。它机构健全,议事民主,公正守信,恪守天职。得到了政府部门的器重、行业的爱戴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总之,山东石材工业协会以振兴我省石材工业为己任,积极开拓,稳重进取,严格按山东石材工业协会《章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形成了跨部门、跨地区、跨不同所有制的大型行业组织,具备了全省性行业协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