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幕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主控项目)
GB50210—2001
(Ⅰ) 030703□□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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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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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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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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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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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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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控 项 目 |
1 |
材料质量 |
第9.4.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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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造型、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图案 |
第9.4.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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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石材孔、槽 |
第9.4.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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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预埋件、后置埋件 |
第9.4.5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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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种构件连接 |
第9.4.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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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框架及连接件防腐 |
第9.4.7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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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雷装置 |
第9.4.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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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火、保温、防潮材料 |
第9.4.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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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结构变形缝、墙角连接点 |
第9.4.1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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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表面和板缝处理 |
第9.4.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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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板缝注胶 |
第9.4.1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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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防水 |
第9.4.13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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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
专业工长(施工员) |
施工班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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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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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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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I)
030703
主控项目:
1、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吸水率应小于0.8%。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
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石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
3、石材孔、槽的数量、深度、位置、尺寸应符合要求。
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施工记录。
4、石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和后置埋件的位置、数量及后置埋件的拉拨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拉拨力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石材幕墙的金属框架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连接件与金属框架的连接、连接件与石材面板的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观察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8、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各种结构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0、石材表面和板缝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观察检查。
11、石材幕墙的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板缝宽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观察和尺量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12、石材幕墙应无渗漏。
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