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对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监局:
根据《南昌市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洪安监管安健字[2013]5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决定开展对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对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二、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监局开展水泥生产和石材加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2、查看资料。查看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监局专项治理工作相关文件、会议、执法检查资料,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台账。
3、抽查企业。抽查列入专项整治的水泥生产、石材加工等相关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相关人员参加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情况,以及企业对生产工艺流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自查和整改。
三、时间安排
11月25日-12月6日,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督查的具体时间安排,由市局与所督查县区、开发区(新区)局沟通商定。
四、督查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本辖区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有针对性地做好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2、精心准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监局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相关备查文件资料,并于11月30日前上报市局。督查组在每个县区随机抽查1-2个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情况。
3、认真总结。督查组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督查工作,总结、反馈督查情况。市局将依据督查情况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李乐平;联系电话:83986153;
电子邮箱: llp1116@163.com。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