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 沈阳市消防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杨俊英
2.招标人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欧亚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石井文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2号地王白金公寓B座1506室 邮政编码: 110014
5.招标项目名称: 消防全民教育馆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文官屯村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11-15 至 2009-5-1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公建
投标资质等级: 壹级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投资额: 80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4970 平方米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层数: 2 幢数: 1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
11.报名时间: 2008-10-20 9:00:00 至 2008-10-25 16:00:00
12.报名地点: 沈阳欧亚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此工程为资格后审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24-31296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