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杨旭
2.招标人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谭宏伟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5.招标项目名称: 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长白岛科研设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6.招标项目地点: 长白七路南侧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8-11-30 至 2009-7-31
8.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用途: 公共建筑(科研)
投标资质等级: 壹级 资金来源: 自筹
投资额: 0 万元人民币 建筑面积: 43367 平方米
结构类型: 层数: 11 幢数: 3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向招标人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国家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项目经理,并主持过同类工程施工。
11.报名时间: 2008-9-19 9:00:00 至 2008-9-28 16:00:00
12.报名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1-3号3120室
1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将资格预审申报资料于 未安排 至 未安排 送达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1-3号3120室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5.招标人将及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投标申请人,并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被确定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招标人购取招标文件。
16.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7.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谭宏伟 电话: 024-2338467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