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明确行业调委会的功能定位
近几年来,招远市石材产业发展迅速,因石材采选、运输、加工等产生的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周边村、企业内部职工等纠纷比较多,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影响了基层的稳定。在石材企业最集中的张星镇,共有石材企业323家,其中板材厂251家,路边石加工厂26家,采石场46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为此,他们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以组建行业调委会为载体,建立人民调解全覆盖网络”的工作思路,在张星镇依托市石材办,设立招远市石材行业调委会,重点调解企业与周边、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客户、企业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发挥行业自身优势来化解纠纷,避免事态扩大,从而构筑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和谐企业。
合理设置,实施石材行业调委会规范化运作
合理设置机构。石材行业协会调委会主任由石材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 2名有威望的村石材企业负责人任副主任,4名重点石材企业负责人为成员。在30-70人的企业设立调解小组,30人以下的企业设立调解信息员,目前全行业共设置调解小组82个,调解信息员323名。职责分工上,调解小组和调解员负责调解内部简单纠纷,并及时将企业内部一些疑难纠纷、苗头性信息、倾向性信息向协会调委会汇报,以便调委会全面掌握全行业矛盾纠纷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强化调委会硬软件建设。协会调委会建在原宋家镇政府大楼,有8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设有专门的调解庭,调委会职责、调解小组职责、调解信息员职责、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工作原则与纪律、调解组织结构网络图、调解流程等制成刊板,悬挂上墙。在软件上,协会设置“五簿一册”。五簿是:会议学习登记簿、收结案登记簿、纠纷排查登记簿、纠纷回访登记簿、法制宣传登记簿。一册是:调解人员花名册。在调解方式上,不拘常态,因情而宜,综合运用现场调解、庭式调解、听证调解、陪访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
抓好“三个衔接”。在日常调解工作中,协会调委会注重作好三个对接,确保行业协会调解的成效。与石材行业工会工作相衔接。将职工代表吸纳为调解信息员,及时了解因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工资待遇、工伤事故等引起的矛盾纠纷,解决民营企业管理模式和经营方法上短视和违规做法,从而构建石材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调解工作区工作相衔接。对于企业与周边村纠纷,由协会调委会向镇调解中心反映,镇调解中心协调相关工作区配合联动,一起参与村企调解。与司法行政工作相衔接。以前,由于一些石材企业主对调解工作认识不清,重视不够,致使一些日常的司法行政工作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很难在民营企业开展。成立石材协会调委会后,一些日常性司法行政工作,以协会调委会为阵地,得以全面开展。目前,已在3家石材企业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
强化指导,确保协会调委会工作高效实用
他们明确规定,石材协会调委会属于人民调解的范畴,要接受镇调解中心业务指导,镇调解中心通过协会调委会开展纠纷排查、法制宣传等工作。对于石材行业协会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纠纷,按照人民调解的文书统一装订成卷,盖上协会调委会印章后其调解效力等同于人民调解法律效力,人民法院直接予以认定。对于优秀的石材行业协会调委会调解员,在误工补贴等方面与其他调解员等同。调委会成立以来,成效显著。今年以来,协会调委会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53起,成功调解了21家割板厂与苑家14户农户因下雨产生环境污染纠纷,避免了群体性上访发生。同时,注重化解劳资纠纷,为2家企业,6名外地工人、1名本地工人追要工资6100元。今年以来,整个行业没有一起到市上访案件、没有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