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日期:
采购编码:
采购主体:政府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
所属行业: 冶金矿产原材料,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安徽
详细内容: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珠海市晶艺玻璃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合肥市劳动局综合楼幕墙工程石材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感兴趣的供应商积极报价:
一、项目内容:
本次询价石材为韩国白麻圆弧光面及火烧面花岗岩石材,共约110m2左右,具体数量见石材下料单。施工现场和石材样品由投标人自行至工地现场进行踏勘。石材荒料应提供原产地证明。
圆弧石材火烧板和光面板端面最薄处厚度不应小于40mm。圆弧石材完成面直径尺寸为1420mm,分3块拼成,高度为1000mm。圆弧直径尺寸偏差0~-1.0mm。
石材投标样品与标书同时送达,投标样品尺寸为平板200*200mm,厚度30mm,与业主方提供石材样品相比无明显差异,投标样品一面加工成火烧面,一面加工成光面。
花岗岩板材应提供实际工程所在地质量检测部门现场取样检测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应符合规范要求)。其他技术要求应该完全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包装应该采用木箱包装运输。
无明显色差,在工厂加工完成后应进行预拼,以防止板块色差明显和尺寸超差。
若因到货后现场验收不合格引起的退场和其他损失由供货人承担。
石材表面进行六面防护,进口防护液,浸透深度3mm以上,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供货期:石材自收到下料单之日起供货期限为15天,延期供货引起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二、报价时间及地址:若贵单位有兴趣,可就以上内容在2008年4月18日上午10:00 之前向我中心(采购四组3013室)密封报价。本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四、供应商复函内容:
供应商复函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函(包含单价和总价)。
4、质量承诺。
五、供应商投标须知:
1、投标报价: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及现行市场价格,依据相关规范进行报价。
2、报价函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石材供货价格含切割、圆弧面成型、光面或火烧面加工、开槽开孔、防护液、包装运输费用、指定地点落地费用及配合费用等所有工序费用。
3、投标人提供材料应是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正规合格产品,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函、报价函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询价函、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评比办法:本项目采取有效最低价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两家报价相同,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
八、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石材现场验收合格并安装,按照业主工程款支付进度支付至合格工程量的7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至货款的95%,余款待工程质保期满2年后无息支付。
九、联系方法:
单位: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45号兴泰大厦三楼(长江剧院对面)
本项目联系人:徐宁(采购四组)
电话:0551-2692116 传真:0551-2619863
邮编:230001 开户行:徽商银行鼓楼支行
账号:1021901021000078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