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活动较多的公共场所,必须采用1级防滑石材。记者昨天从市建委获悉,市建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发布本市首部石材标准,并于2008年3月1日实施。
据介绍,该标准参照了欧美和新加坡等国的石材相关标准,提出了天然石材、人造石材、骨架材料、粘结材料、密封材料、锚件、挂件等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对石材的设计、施工、防护、清洗和翻新等应用技术和工程验收均作了详细阐述和规定。同时,突出石材装饰应具备视觉美观、节能环保及居者健康安全的新型建材理念。 标准从术语、材料,到幕墙结构设计、石材饰面设计;从加工制作到建筑石材装饰工程施工;从石材防护清洗与翻新到工程验收,均作了详细规定,各项指标均有相应的标准与技术参数。如针对防滑材料,该标准规定石材防滑材料应基本保持石材的装饰效果和使用功能。通常情况下,防滑等级应不低于1级。对于室内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活动较多的场所,防滑等级应达到1级。对于室内易浸水的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3级。对于室内有设计坡度的干燥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2级,有设计坡度的易浸水的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4级。对于室外有设计坡度的地面,防滑等级应达到4级,其他室外地面的防滑等级应达到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