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叶双榆副省长到我市召开石材企业座谈会,并将了解的情况形成文件再次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由于我市反映及时,理由充分,资料全面,得到了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石材剔除出来,继续允许石材开展加工贸易。
10月11日,叶双榆副省长到我市召开石材企业座谈会,并将了解的情况形成文件再次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由于我市反映及时,理由充分,资料全面,得到了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11月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第82号公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将石材剔除出来,继续允许石材开展加工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