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大墓是今年修建的,尚未完工
继海峡都市报21日A5、A6版刊发“连江青芝山景区大树遭盗伐”的报道后,记者经过多日调查发现,青芝山还有人毁石毁树建坟墓。当地一些群众将青芝山景区被破坏归咎于景区被承包出去搞开发,但有关专家则认为,景区承包出去搞开发,并非一定会导致景区被破坏,关键是景区开发的思路是否科学,保护环境的意识是否真正得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景区承包后,也并不是一包了之,政府部门也要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
有人竟用
景区岩石造墓
在穿过青芝山门票销售处大约100米的地方,记者看到,几座规模较大的新坟隐在路尽头,在其中一个山坳里,一块灰色的花岗岩上有三个方形缺口。“这些都是修墓人为取石材而锯开的,他们为了修墓方便,连景区的石头都敢破坏,青芝山可是以石出名的啊!”当地一村民说。
在一个小山坡上,一座即将完工的豪华坟墓赫然在目,整座坟墓占地约200平方米,墓旁边裸露的土地都被干枯的杂草覆盖了起来,修墓者甚至在锯开的石头茬口上涂刷了一层黑漆。“这些人是因为做贼心虚,为了不让被锯开的石头太显眼,他们就用油漆刷在茬口上。”随行的一村民说。这座坟墓尚未完工,空白的墓碑上还没有标明墓主身份和修建时间。
距离豪华新坟几十米的范围内,还有两座坟正在修建。记者注意到,这些新建的坟墓,其周边的树木被砍伐掉了,只剩下一个个树桩,有的大树树根都被挖了出来。建墓者清除了草木后,将山地平整为坟墓的用地。记者顺着山路走了两三个小时发现,刚修完和未修完的墓有5座。
在青芝山建墓
是违法的
连江县林业局有关人士说,这些在青芝山上私建的坟墓,都未经该局审批。按规定,建造、翻修和扩建坟墓,需经县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和民政局三方审批通过才行。2003年后,在连江全县范围内,都不允许在山上建造、翻修和扩建坟墓,更不要说青芝山这一省级风景名胜区了。
琯头镇一名分管副镇长说,青芝山遭偷建坟墓,他并不知情,无人向他汇报。镇政府对青芝山的日常管理机构是镇林业站,该站只有站长和干事两个人。对于这类情况,一般要有人汇报,然后镇里再向林业公安反映,最后查处违法建墓的行为。
琯头镇林业站一名负责人表示,据初步统计,青芝山上大约有四五百座坟墓,但他不清楚新建的坟墓有多少,目前还未到现场调查。他说,青芝山景区面积有12平方公里,林业站工作人员平时会上山巡查,但因为人少,难以处处兼顾到。因此,看山护林的具体工作,主要由山上的护林员来负责。
然而,青芝山遭偷建坟墓一事,景区承包方表示并不知情。据介绍,由于景区生意冷清,承包方三鑫集团请了十多名工作人员,除了几名售票员、导游、办公室人员、清洁工外,就只有一名保安负责看山护林。由于人手不够,管理工作中难免出现漏洞,村民便趁机偷建坟墓,而这名保安还涉嫌非法砍伐青芝山的树木。
开发旅游资源
应以保护环境为先
根据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的地形、地貌、水体等自然景观应当严格保护。禁止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修建坟墓、擅自引水和围填截堵水源以及其他破坏自然环境的活动,禁止砍伐、移植古树名木。青芝山作为省级风景名胜区,怎么会出现树木被砍伐、岩石被毁坏、有人在建墓呢?
琯头镇政府有关人士说,在2002年景区被承包前,镇政府曾设立青芝山管委会。随着云南三鑫集团“入主”青芝山,青芝山管委会随即被撤销。自从景区承包出去后,镇政府很少插手景区事务了。
据一名曾在管委会负责管理工作的人透露,青芝山被承包出去后,并没有预先估计得那么火,这主要是因为景区开发的景点,未得到当地群众认可,比如角斗城,这是云南三鑫集团从云南那里的旅游民族村引进的项目。
该集团下属的青芝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人表示,集团老总看到在云南民族旅游村取得的成功经验,无法在青芝山复制,便对青芝山景区的投入越来越少,管理上也出现漏洞。
“有人破坏青芝山,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承包。”我省一名林业专家说,泰宁大金湖、宁化天鹅洞,都承包给企业进行旅游开发,不仅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应,提升景区知名度,而且较好地解决了保护和开发的矛盾。所以,将景区承包出去搞旅游开发并没错,关键是当地政府如何对青芝山进行科学的规划、管理和维护,开发旅游资源应以保护环境为先的思路是否得到坚持。
对青芝山承包出去搞开发一事,当时福建省有关领导就对青芝山的未来有了前瞻性的思考。2001年2月,一位省领导曾对青芝山承包一事作出批示:“看到云南三鑫集团投资8000万‘包装’青芝山的消息后,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有人来重视青芝山了,担心的是千万千万要把好事真正办好,切不可把青芝山搞得不伦不类,一定要把保护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但关键是要加强领导,科学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