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落实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已成为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选择。
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于环境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发挥好降碳行动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制度体系协助促进低碳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锚定美丽中国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
基本原则是要突出协同增效,强化源头防控,优化技术路径,注重机制创新,鼓励先行先试。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三、加强源头防控
1.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构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
2.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考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
3.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4.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建设绿色社区,推广绿色包装,引导绿色出行。
四、突出重点领域
1.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
2.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
3.推进城乡建设协同增效: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多措并举提高绿色建筑比例,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统筹考虑减污降碳要求。
4.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5推进生态建设协同增效: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
五、优化环境治理
1.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行动,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管理,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
2.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构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和碳排放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
3.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优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路线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
4.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
六、开展模式创新
1.开展区域减污减碳协同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海湾、重点城市群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有效模式,助力实现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2.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探索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3.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
4.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减污降碳试点工作,支持企业进一步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七、强化支撑保障
1.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基础科学、机理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
2.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标准。
3.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研究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开展重点城市、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研究。
4.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协同技术应用的财政政策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扎实推进气候投融资。
5.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提升减污降碳协同监测能力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
八、加强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区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落地见效。
2.加强宣传教育:将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宣传引导,选树减污降碳先进典型。
3.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加强减污降碳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
4.加强考核督察: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