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了《广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规划》以 2020 年为基期,目标年为 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规划》是广州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宏观调控和矿产资源管理、落实矿业权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划》明确了广州市矿产资源概况及勘查开发现状。
矿产资源概况
已发现矿产47种(含亚种),矿产地820处;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0种,矿产地73处,其中大型矿区12处、中型矿区20处,小型矿区41处。主要矿产有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硝盐矿、煤、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等。矿产资源特点:金属矿产呈零星分布,规模较小,品位不稳定。建筑用花岗岩和水泥用灰岩较为丰富,其分布面积广、质量好、强度大,为优质的建筑石料。矿泉水为偏硅酸低矿化度矿泉水,水质优良,具备一定资源储量,有较好的开发潜力。地下热水资源丰富,主要集中在从化区温泉至良口地区和从化区灌村至增城区高滩地区,温度为中低温型,按热能划分,地热田规模均为小型。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广州市基础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程度较高,陆续完成了区域地质调查、航空磁测、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等多项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受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勘查投入限制,总体勘查工作程度较低,以普查为主,少数达详查。截至2020年底,全市登记采矿权22个,其中固体矿山采矿证7个、地下热水采矿证2个、矿泉水采矿证13个。登记矿山企业22个,从业人数939人。其中大型矿山11个、中型矿山5个和小型矿山6个。开采矿种主要为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页岩、地下热水、矿泉水和硝盐矿等。其中水泥用灰岩年开采量509.89万吨、建筑用花岗岩年开采量306.16万立方米、水泥配料用页岩年开采量21.51万吨、矿泉水年开采量51.98万吨、地下热水年开采量103.1万立方米,2020年矿业总产值5.86亿元
《规划》针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严格限制建筑用花岗岩和水泥用灰岩开采
规定优先开展矿泉水、地热勘查,适度开发利用矿泉水和地下热水,严格限制建筑用花岗岩和水泥用灰岩开采, 禁止开采金属矿、陶瓷土、长石矿。
规划期内采矿权总量控制在30个
严格采矿权准入管理,合理管控矿业权投放时序和数量,实行退补平衡、总量控制机制,维持矿业权总量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规划期内采矿权总量控制在30个,其中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等固体矿产采矿权不超过7个,矿泉水、地下热水等水气矿产采矿权不超过23个。新建(在建)矿山必须从绿色勘查、开采规模、开发利用水平、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五个方面严格规范准入管理。
此外,为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规模化、集约化,结合实际情况,以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为原则,对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实行限制:建筑用花岗岩100万立方米/年,水泥用灰岩150万吨/年,水泥配料用砂页岩20万吨/年,矿泉水3万立方米/年,地下热水5万立方米/年。矿山开采规模不低于最低开采规模标准。鼓励非金属矿山集约节约、规模开发和综合利用。
《规划》 布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番禺区禁止开采建筑用石料
根据广州经济和城市发展总体布局、国土空间规划及矿产资源分布状况,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保护”方针,按照不同分区的资源状况适度进行资源产业布局。北部地区,包括从化区、花都区、增城区,属广州生态屏障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优先保护生态环境,适度开采地下热水、矿泉水,增城区禁止开采固体矿产,从化区、花都区限制开采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建筑用花岗岩、大理岩;中部地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白云区、黄埔区,为广州市城市发展中心区,实行生态优先,禁止开采固体矿产,限制开采矿泉水和地下热水;南部地区,包括番禺区和南沙区,番禺区禁止开采建筑用石料,限制开采矿泉水,南沙区禁止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的一切矿业活动。
推行“矿地统筹,先矿后地”的建筑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模式
依靠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大力建设建筑石料绿色矿山,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开采效益。推行“矿地统筹,先矿后地”的建筑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把建筑石料资源开发利用与土地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统筹考虑、一体规划。
对勘查区块实行动态管理
本轮矿产资源规划不再设置勘查规划区块,规划实施期间根据地质调查最新成果和历年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地质资料,适时组织开展勘查规划区块的更新补充,对勘查区块实行动态管理。规划期内,全市共划分开采规划区块27个,其中空白区新设6个,已设采矿权调整2个,已设采矿权保留19个,涉及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页岩、矿泉水、地下热水5个矿种,主要分布在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黄埔区、白云区、天河区。
此外,《规划》进一步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到2025年,全市持证在采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模式,推进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机制。
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新模式,引导社会资金、资源、资 产要素投入,积极探索利用 PPP 模式、第三方治理方式,充分调动各 方面积极性,加快矿山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