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设立石材行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专项资金,加快推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力争到2023年,石材行业工业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取得明显突破,经营成本、加工效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规模产值(营业收入)年平均增幅达到15%以上,石材进出口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位。
行动方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鼓励石材企业技术改造。对石材企业购买(含融资租赁方式)生产性设备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项目经统计系统入库,实际购置款在300万元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达5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度实际购置款3%比例一次性给予补助,单家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鼓励采购国产智能装备。对企业购置、生产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智能装备(含智能传感器、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给予购买企业购置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给予销售企业补助(市、县两级各承担30%和70%)。
▲12月12日上午,石材装备整体解决方案展示馆在石材机械辅料展贸城举行开馆仪式
(三)推进“石企上云”数字化工程。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业务应用和生产过程上云,重点支持石材企业使用泉州市域内云服务商提供的云服务平台,对首年年度服务费超过5万元的企业,由云服务商汇总上报,按照服务费(以发票金额为准)的15%给予前30家上云企业补助,单家使用企业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鼓励石材企业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企业与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与合作,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对前50个软硬件投资额达20万以上(其中软件投资需占比30%以上)的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项目,按软硬件投资额15%的比例给予本地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该项与“石企上云”、“采购国产智能装备”不重复享受。
▲位于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内的石材机械辅料展贸城,拟引进石材机械辅料企业500家以上
(五)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对获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智能制造试点专项项目,一次性给予实施单位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5万元奖励;全面提升产业装备数控化、智能化水平,发展一批数字化、智能化工厂(车间),对新确认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25万元补助。
(六)推动技术改造融资租赁。大力推广以融资租赁为代表的现代商业模式,鼓励国有企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银行支持石材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术改造,并在融资租赁手续费和业务综合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