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证排污,清水河变石浆河检察机关介入,不治污法庭见
3年前,清水河流域数十家石材厂为追求经济效益随意排放的废石浆、石渣,使清水河短短几年就变成了乳白色的石浆河,草木枯死,鱼虾绝迹,阻塞河道4.5公里。沿岸2000人、8000亩土地的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当地环保部门曾发出停产整改通知,但众厂家只追求巨额利润,不愿投资治理污染,仍然我行我素,不肯投资治理污染,以至这一问题得不到切实解决。
清水河变成了石浆沟,引发农民不断上访,部分受害农民找污染厂家"维权"未果。由于2000名群众思想难以统一,并担心是否能胜诉、诉讼费负担等问题,大家在起诉维权方面态度消极,举步维艰。
2004年3月初,南津镇新添村村支书、村长代表村民到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清水河污染情况。此事引起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当即指派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办理此案。检察干警迅速展开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资阳市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进行了汇报。省、市两级检察院认为,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群众切身利益、牺牲环境为代价,支持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启动法律监督程序。
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明察暗访,决定对未办理任何证照、违规加工石材并将废石浆、石渣直接排入清水河的污染大户"开刀",向8家污染严重企业分别下达了"治污"检察建议书,要求其整改排污设施、修建沉淀净化池、清除堵塞河道的废石浆和石渣。
这些企业肆意排污的行为有所收敛,但仍有企业受巨额利润驱使,偷着排污。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从维护群众的公共利益出发,以国家的名义支持起诉。这在我国尚属首次。
在深入调查研究后,雁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雁江区政府提出了有理有据、操作性很强的检察建议,建议政府对石材资源进行市场论证,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统一管理,合理开发,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检察建议一举改变了检察机关过去履行监督职责孤掌难鸣的状况,表明了检察机关将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积极配合区政府处理石材加工厂污染情况,支持政府依法诉讼维护农民合法利益的态度。
检察建议一石激起千层浪三级检察机关深入实地督促治污
雁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分管环保的副区长任组长,由环保、矿产、国土、建设、工商、电力、水利及相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包括环保、国土、水利、工商、电力等部门在内的联合执法队,对区域内所有石材加工厂进行强有力的整治。南津镇政府及迎挢村成立了石材加工协会协助监督。
与此同时,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派出民事行政干警深入实地宣传法制,督促厂家治污,监督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整治中,相关部门对44家违法石材加工厂根据程度的不同给予了罚款、查封、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对未履行行政处罚的3家加工厂申请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依法强制拆除了南津镇黄某、雷某某、刘某某的违法石材加工厂,扣押、封存石材加工机具12台。
雁江区人民检察院还积极配合区党委、区政府及时制定了"政府主导、业主投资、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规范管理、自负盈亏"的发展思路。2006年4月,投资近2000万元、占地158亩的现代化石材加工工业园建成。园区对废水采取集中收集、科学沉淀、干化利用的办法,解决了废石浆、石渣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