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工业集控区,265家入驻企业。在这样集中处理、统一监管的科学模式下,2006年泉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了99.81%,切实保障了泉州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对环境造成威胁。
据了解,泉州市主要工业废水类型有:染整(包括漂染和水洗)及纺织业、制革业、再生造纸、石材加工、化工、陶瓷及树脂工艺品制造业、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包括电镀和酸洗)和其他行业。近几年,这些行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比例逐年增加,2001年只占38.6%,2005年已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68.1%,上升了0.76倍。而其中染整及纺织业所占的比例最大,2005年已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35%。因此,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废水的达标排放就成为了环保的重中之重。
为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管理,泉州市积极探索、实践工业污染集中控制,制定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污染集中控制区环境管理与建设的暂行办法》,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建成染整业、制革业和电镀业三大污染行业的10个工业集控区,入驻企业达到了265家,基本将主要水污染企业集中到工业集控区内。各污染控区均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厂,集控区内各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实行集中统一处理、统一监管,并推广污水处理的产业化运作、专业化运营。目前,泉州市主要集控区的污水日处理能力达25万吨,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及流量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
建立集控区后,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逐年上升,2001年,泉州市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为93.32%,2005年达到了97.75%。而2006年,泉州市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几乎全部达标排放,达标排放率达到了99.81%。
采取科学的模式处理废水,这只是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的一个措施。而如何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尽量减少工业企业的排污量则是治理过程中的第一把钥匙。
几年来,泉州市严把项目审批关口,把好新上项目立项、验收关。晋江、洛阳江上游不再批建漂染、电镀、造纸等重污染项目。凡新立项项目未作能源使用效率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予立项、不予供地、不予提供信贷。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环境保护要求的,不予验收。实施节能准入、产品能效标识制度,推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和标识。严格落实“点对点”环评审批制度,对不能完成区域减排任务的,采取区域限批.
建立健全各行业能耗标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排放标准进行限制,对超过标准的给予实行差别或递进式电价和水价等不同耗能价格标准,以降低企业资源能源消耗,减少排污量。
几年来,泉州市环保部门还采取了多次专项行动,狠抓整治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各种浪费资源和违法排污行为。特别是对于企业违法偷排、漏排的现象,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打消了部分违法排污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念头,切实保证了废水的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