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宝协秘书处昨日通报,他们5日接到消费者投诉,称上了一家金店的当。这家金店位于台江区洋中路,每“钱”黄金报价665元,商家称这比前段时间低。该消费者购买了一条手链,重2.53“钱”,结算时被额外收取了213.5元加工费。回家后,消费者才得知,2.53“钱”折算成克数是7.91克,相当于每克报价只有212.8元,但每克加工费高达27元,每克实际售价为239.8元。
代表福州原料金价水平的上海黄金交易所1月4日的Au9995原料金收盘价是每克225元,1月5日福州黄金首饰批发商供货价为每克228元,该金店的黄金首饰每“钱”售价665元,折合每克为212.8元,不仅比批发商价格低,而且比原料价低。
省宝玉石协会负责人说,这类金店涉嫌误导消费者——通过低报价诱惑顾客,暗中转嫁费用,属于行业协会禁止的行为。基于此,行业协会向其发出了黄色警示。
根据福建宝协日前通过的《黄金首饰价格自律公约》,虚标原价及虚假打折都是行业所不允许的。
宝协还表示,消费者举报金价弄虚作假,并获得工商或物价部门立案的,可持立案受理单向福建宝协领取奖金500元。
境内金店按“钱”计价,涉嫌违反《计量法》规定。福州一家珠宝检测站站长说,境内销售的金银制品按规定,要以“克”为计量单位,不得以“盎司”、“钱”、“两”等单位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