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东渡局科学实施风险监管制度,根据进口石材的种类和产地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低风险进口石材采用降低抽批率、快速验放等贸易便利化措施;而对部分高风险产品实行重点检验,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防控,确保风险可控。
在此,东渡局提醒相关企业,根据国标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规定,天然石材按放射性水平分为A、B、C三类,A类产品可在任何场合使用,包括写字楼和家庭居室;B类产品不可用于居室的内饰面,但可用于其他一切建筑物的内、外饰面;C类产品放射性高于A、B两类,只可用于建筑物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企业应积极关注国家标准,超C类石材若用于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会对居住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应当禁用。